打老婆,不再是关起门来的“家务事”,未婚同居的男女遭遇家庭暴力,也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家庭暴力发生时,受害人可拨打110,警察接到报警,必须前往家中调查取证……
9月1日开始,《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正式实施,杭州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也将步入法制化轨道,杭州昨天举行《条例》实施动员大会,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周东玉作讲座。
四年来杭州110接家暴案8662件
全国妇联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被调查公众中,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全国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家庭暴力直接摧毁了其中的10万个。
杭州市妇联也连续4年对信访情况进行跟踪统计,从2006年至2009年,因家庭暴力问题前来咨询的信访案件分别占总数的4.2%、5.3%、6.8%、10.5%;四年来,杭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的因家庭暴力拨打110的案件,就有8662件。
事实上,由于家暴一直被认为是关起门来的家务事,更多人选择忍气吞声,上面的数据很大程度上还是保守统计。
“南方人性子比较温吞,在全国范围内,杭州的家庭暴力问题并不严重。”昨天会上,市委副书记王金财解释,“但杭州坚持出台这个《条例》,是因为我们关注家暴对和谐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和谐家庭,谈何和谐社会;再者,也是希望通过立法,将家庭暴力置于阳光下,告诉全社会,打老婆和打其他人一样,不是家务事,同样是犯法。”
冷暴力暂不写进《条例》
2009年开始,杭州市人大针对《条例》作了一系列调研,“冷暴力算是家庭暴力吗?”这一话题被反复提起,一次次论证。
当时,市人大代表、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小平就提到,“杭州好歹是生活品质之城,真到了出现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的家庭暴力,肯定是少的,如果只关注恶性打人,这个法不是立得没意义了?”
目前,《条例》已经出台,昨天会上,周东玉特别作了解释,“法学界对冷暴力的界定意见还没统一,有的人性格内向,两口子闹点矛盾,一方就憋在心里不说话,不搭理对方,那这算不算冷暴力?”
一件事项,进入到立法程序,一定要严谨,要有清晰的界定和可操作性,“冷暴力”本身还处在一个讨论的阶段,是个说不清的问题,所以,暂不写进《条例》,如果今后有需要,再对《条例》进行修订。
同居关系也适用
《条例》所指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这里有两层意思特别要强调一下:一是只要存在血亲、姻亲、抚养关系的都是家庭成员;而且现在有部分年轻人选择试婚,未领结婚证先同居,出现了家庭暴力,一样适用此条例。
另一个是男同志和未成年人,一样可以用此《条例》保护自己。家庭暴力不分男女,出了问题都可以投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家暴纳入110出警范围
家庭暴力正在发生时,受害人可拨打110,警察接到报警,必须前往家中调查取证,并做好案件的文字记录;邻居、陌生人遇到家暴的情况,如果没办法劝阻,也可帮助报警。
此外,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他人向社区、村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乡镇(街道)综合机构、司法所、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共青团、老龄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投诉或者求助;接到投诉、求助、报案,不及时受理或者不依法处理的,要视情节受到处罚。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按照有关规定酌情减收或者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据都市快报 记者 王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