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5日讯(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姚高峰)今天上午,浙江野风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朝洪,接到一份来自杭州拱墅区法院的《限制高消费令》,原因是该公司迟迟未支付一笔45万余元的欠款。胡朝洪如果不支付欠款,就不能乘坐飞机,住星级宾馆,去旅游度假,否则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当天,杭州拱墅法院对野风建设、杭州中冶物资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和个人,发出了“限高令”。
据了解,2007年,野风建设共拖欠材料供应商徐某货款加违约金共计68.3万余元。拱墅区法院出面调解,责令该公司偿还欠款。目前尚有欠款45万余元。当天下午,该公司已将欠款全额支付。
拱墅法院今天还向6家欠款建筑企业发出最后通牒,如果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将被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工程投标。这6家企业分别是杭州舜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永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兰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军海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元巢装饰有限公司、杭州金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