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2日讯
1月11日,婺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电信3G上网卡、盗取上网账号、密码、语音鉴权信息并进行贩卖的案件,10名被告分别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经营罪、盗窃罪。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此类犯罪案件。
10名被告年龄在24至36岁,其中大学文化7人,小学、初中、高中文化各1人,分布在浙江、广东、黑龙江、江苏、江西等多个省份。其中,鲁泽钧、俞海荣此前分别是电信培训师及电信下属企业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员工。鲁泽钧应下家要求,问俞海荣是否可以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提供电信号码的3G上网卡账号、密码或语音鉴权信息等相关码。
2009年6月至9月,俞海荣利用负责对中国电信浙江省分公司进行CDMA集中码号资源维护的便利,将1114个电信号码的相关码,以2000元的价格提供给鲁泽钧。鲁泽钧将上述相关码以代为查询或连同3G交费卡一同出售的方式,出售给邱昌盛、雷鸣等人。邱昌盛、雷鸣两人通过网络又转卖给骆立福、周胜驹、陈欣炜。骆立福、陈欣炜又转卖给张国忠、林良意、许华方等人。张国忠、林良意、许华方利用读卡器和写卡软件,仿造了3G卡,在淘宝网上销售。
同时,骆立福在义乌市经营义乌前洪营业厅,在到电信义乌分公司领取3G资费卡时,从电信工作人员的电脑里窃取了部分3G卡的相关码。张国忠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许华方用于伪造3G卡的读卡器和写卡软件,并通过网络传授如何使用仿造设备和软件。
上述3G卡及相关码通过互联网被数次转卖后,被他人用于仿造3G卡进行上网,产生大量与被复制的母卡交叉的话单,给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造成324万元损失。
2009年9月至11月,10名嫌疑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现已退出部分赃款102万余元。
婺城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