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昨天播发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2010-2020年)》。试点分为专项改革、重点领域综合改革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这三大类。
在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中,浙江省被确定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内容为: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促进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教育。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
在专项改革试点中,浙江省也有多处涉及。具体如下:
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浙江省部分市)。
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浙江省)。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包括浙江省)。
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包括浙江省嘉善县)。
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包括浙江省部分市)。
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包括浙江省)。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包括浙江省)。
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包括浙江省)。
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探索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新模式,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建设支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学资源平台(包括浙江省)。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包括浙江省)。
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包括浙江省)。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