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7日讯
“我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被关进看守所后,我才体会到骨肉分离的痛苦,希望被我抱走两个孩子的家人能原谅我。”说这话的,是河南女子王闪义,她就是3个多月前在杭州四季青抱走别人孩子的那位“老乡”。(案发经过早报去年9月21日起有连续报道)
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两项罪名,昨日上午,王闪义在江干区法院受审。
在法庭上,王闪义痛哭忏悔,并称是社会挽救了她,因为如果警方没有将她抓获的话,自己可能会越陷越深,最终走上不归路。
两项罪名成立至少得坐5年牢
昨日上午9点15分,王闪义被押上法庭,走出法庭通道时,她侧着头,大半个脸被头发遮住。
“别人告诉我抱孩子卖,比干其他的事情来钱更快。”检察官问及为什么要拐卖别人的孩子时,王闪义回答。
王闪义说,她原来是做服装生意的,在福建认识一位老板,聊天过程中,对方问她有没有孩子卖。王闪义于是在心里暗暗记下了。
2010年8月8日下午,王闪义来到温州鹿城区以租房为由,搭识了不到一岁的男孩小韬韬的母亲,熟悉之后,在逛商贸城时,她假称口渴,让小韬韬的母亲去买水,之后将孩子抱走。得手后,王闪义将孩子卖到福建。王闪义说,她卖小韬韬拿到2.5万元。
检察官说,温州这起案件中,王闪义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起就是发生在2010年9月20日,在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以“老乡”名义搭识小洋洋母亲后,借小洋洋母亲上厕所之机,将孩子抱走。由于王闪义一直辩称抱走小洋洋是为了自己抚养,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她是要拐卖小洋洋。检察官最终在起诉时指控王闪义涉嫌拐骗儿童罪,此罪应当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也意味着,如果两项罪名同时成立,王闪义将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母亲骂她没人性不愿为她请律师
王闪义今年37岁。她说自己结过两次婚,有两个孩子,分别为7岁和3岁。不过昨天家属无一人到庭旁听。
审判长说,案件开庭前,法院分别通过信件和电话的方式与王闪义的家人和亲属取得联系,但对方都不愿意为王闪义聘请律师。法庭上,王闪义对检察官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母亲骂我没人性,并让我自生自灭。”王闪义在法庭上说,她在看守所里收到了母亲从河南老家的来信,家人在得知她的行为之后,都表示难以原谅。
“是警察救了我,是社会救了我。”王闪义坦承,在看守所里,管教告诉她,拐卖儿童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如果被我抱走的两个孩子没有获救,我会一辈子感到不安。”王闪义说,自己一开始的确没有体会到骨肉分离的痛苦,但被抓获后,特别是看到母亲的来信让她想了很多,在看守所里,她也经常会想起自己的两个孩子。她觉得自己对不起受害者,也对不起自己的母亲和她的两个孩子。
法庭审理后,审判长表示将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