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向市长热线12345联合杭州电视台《直播12345》栏目反映:我2006年买了套房子。当时因为没有过户,所以就签了一份协议,我先付一半的房款,等过户办好再付余下的钱。现在因为房价涨了,之前的业主不肯过户了,要求我加钱,不然他就打算单方面违约了。
罗先生:我2006年买了这套房子,当时价格是5400元/平方米。那时卖家说这套房子是房改房,所以房产证还没有做好,等房产证做好了就过户给我,估计一两年之内。我同意了,之后双方在房屋中介那里签了一份协议。房子是50万元多一点,我当时付了30万元,协议上注明什么时候单证全部做好,什么时候余下的钱一次性付清。
一直到2008年,房产证还没有做好,但是卖家又和我要钱,说有急用。于是我又给了他12万,还剩下8万多元没给。现在,我就打电话问卖家,什么时候可以过户?但他说现在房价涨了,涨到1万元/平方米了,如果我不加钱,他就不愿意过户了。他说大不了就算他违约,他赔偿我损失。
我2006年房子装修好就搬进去一直住到现在。现在他突然要违约,让我搬出来。如果我当时买的是另外的房子,现在房子也升值了。
后来我因为也不想把这个事情弄得很麻烦,就和他说能不能加个3万元钱就算了。但是他说不行,要加就加15万,不加就不过户了。
主持人(老姚):其实在当时还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签订这个协议是有风险的。现在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办,我们连线著名律师凌斌看律师是怎么说的。
律师:这件事情风险是有的,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方现在如果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作为投诉人可以起诉,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规定,一方违约,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主持人(老姚):如果是违约赔偿应该按照多少来赔偿?
律师:一般情况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但是如果说对方提出违约金过高的话,法院会根据守约方实际受到的损失来适当调整违约金。
主持人(老姚):罗先生,这个房子已经住了快5年了,作为你来说,还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协议比较好。不要和对方说加他3万元的事情,否则他就要开始挤你牙膏了。合同说好多少就多少,清清爽爽,凭什么要加3万元,如果不同意过户,就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