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兰溪金先生来电:我是兰溪人,户口在杭州,现在义乌工作。去年我在兰溪买了套房子,也拿到了房产证,现在想把我和儿子的户口迁回兰溪,这样孩子读书也便宜些,可是社区不肯,说是开发商和社区之间有什么手续没办理,我们这个小区的居民不能在这里落户。可是开发商又说没问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这怎么回事情?
帮办记者 吴朝香:金先生的房子买在兰溪紫金家苑三期,2009年交付,去年拿到房产证,小区隶属于兰溪市兰江街道青松社区。
因为落户问题,金先生从义乌到兰溪跑了三四趟,“我真不明白,我什么手续都有,为啥就是办不下来?”而对于社区和开发商两方面的说词,金先生也不明白怎么回事,“这不是相互推诿吗?他们之间如果有什么问题,凭什么让我们业主承担后果?”
开发商说法:社区要收赞助费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紫金家苑三期的开发商——兰溪市锦天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郎建林。
“这个问题有些复杂。”郎建林解释说,紫金家苑一共3期,前两期是另外一个开发商做的,“本来这3期都是属于华丰社区的,2008年划分到了青松社区。”
一、二期交付得比较早,当时社区和开发商商谈,因为两个小区划分进来,增加了工作量,希望开发商能赞助些钱。
“听说前一个开发商本来同意了,后来却没出这个钱。”轮到三期交付时,社区提出了同样的要求,“虽然他们没明说,但有这个意思,一直说让我们去和他们谈谈,我们觉得没道理,就没同意。”
郎建林说前后已经有10来户业主给他打电话咨询落户问题了。
社区:带上相关证明,可以落户
记者也联系了青松社区的有关负责人。
“我们已经同意给他们业主办理落户了。”青松社区的吴书记也很明确地答复记者。
对于郎建林所说的赞助费,吴书记表示他们从来没提起过,“只是当时与一、二期的开发商说过,他们应该出一笔钱,但不是赞助费,是经费,就是协助小区建立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费用。”
吴书记说,第三期的开发商从来没有到社区和他们商谈过小区管理问题,“比如物业管理、业委会组建等。前两期的物业春节前走掉了,业委会也没成立起来,现在垃圾什么的都没人清,都是社区在负责处理。”
吴书记担心同样的事情会重演,所以希望开发商能和社区一起先协商这个问题,“可是他们根本就没露过脸,我们也很恼火。”
至于为什么不能给金先生这样的业主落户,吴书记解释说,当初可能是工作人员说的气话,“不管怎样,3期也是我们社区的,手续齐全,业主是可以办理落户的,到时让他带上房产证及相关证明来办理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