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30日讯 云和有一对跑运输的兄弟,在5个月时间内,通过采用“瞒天过海”、“偷梁换柱”的方法在10个收费站偷逃过路费284次。昨天,记者从云和法院获悉,因犯诈骗罪,兄弟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和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另外,兄弟俩雇佣来的司机刘某被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颜大某、颜小某兄弟二人跑客运十几年了,一直走云和到上海的路线,之前开的是一辆31座的客车,2010年6月,兄弟俩凑钱换了一辆36座的新车。31座车在高速公路收费属二类车,36座车属于三类车,两种类型的车收费相差大概三分之一。这样一来,运输成本就高了很多,兄弟二人就一直琢磨着“怎么样能少交点高速通行费”。
刚开始,两人偷偷将车伪装成31座的,在高速出口蒙混过关了几次,但是有些收费员比较仔细,要看行驶证,他们也就没办法老实按照36座的车交费了。
“要看行驶证?那我就给你弄本假的行驶证来!”颜大某在上海找到做假证的人,做了本31座的假行驶证。就这样,他们又蒙混过关了几次。但是,那假证制作工艺不怎么好,被一些火眼金睛的收费员一下子就发现了,所以他们又动起了脑筋。
他们又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将假的行驶证复印一张放在车上,遇见收费员要查验行驶证的话,他们就拿假证的复印件给收费员看,说是“证件掉了,在补办!”碰到马虎点的收费员,就按31座的车收费了。
就这样,5个月内,他们在10个收费站偷逃过路费284次,共计人民币20605元。2010年11月15日晚,客车因涉嫌偷逃通行费被云和县高速交警在高速出口处查获。来源:丽水网-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