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以主持召开湖州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
2011年04月07日 10: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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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4月7日讯 4月6日下午,湖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马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快中心镇发展改革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等工作。
会议指出,中心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深化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是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重要结合点,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强大的推动作用。会议听取了全市中心镇发展改革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任务。会议强调,要着力推动中心镇产业做大做强,切实优化扶持政策,促进块状经济提升发展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激发中心镇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要深化完善中心镇建设规划,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科学合理地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中心镇建设和改造水平。要努力夯实中心镇发展基础,坚持因镇制宜、因势利导,按照不同的功能定位,走符合实际、各有特色的发展路径,实现中心镇可持续发展。要培育形成中心镇重点品牌,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集中力量培育和扶持重点镇发展改革,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品牌中心镇。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湖州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行政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由980元调整为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8元调整为9.5元,德清、长兴、安吉三县行政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由900元调整为1060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7.3元调整为8.6元;市区行政区域内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8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12元,各县行政区域内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42元;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作适当调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湖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水霖,副市长杨建新、李建平、沈建平及市政府秘书长徐克强参加会议。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新耀、市政协副主席杨金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湖州日报)
来源:
湖州在线
作者:
黄君
编辑:
施袭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