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4月6日讯清明节期间,湖州支队按照总队部署,严密工作工作措施,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强化执勤战备,严格部队管理,深化消防宣传,全力排除各类火灾隐患,做到分工细致、责任到人,全体官兵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据统计,4月3日至5日,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28起,出动车辆37辆,出动警力258人,抢救财产价值10.5万元,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无人员伤亡。
一是积极谋划,全力部署。支队自接到总队下发《关于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浙公消〔2011〕68号)后,就立即召开办公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对总队文件进行了转发,结合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了工作部署,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4月2日,全市执法工作会议上,吴宗旭支队长就清明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和再部署,要求全市官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会后,结合总队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明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明确清明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二是严格管理,强化秩序。清明节期间,支队要求各大队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以条令条例为准绳,严抓人员细小养成,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要抓好业余时间、课外活动和夜间的管理,落实请销假、晚点名、门卫登记和查铺查哨制度。坚持对“人、车、酒”进行强化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派遣、审批、使用、检查制度,贯彻执行查铺查哨、请销假、营区管理“十不准”等制度,确保部队的稳定和战斗力。在此基础上,我支队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市官兵在位情况进行了督察,官兵在位情况良好。
三是加强检查,消除隐患。支队针对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相对集中、影响面大的特点,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对扫墓、祭祀场所和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同时督促公墓、烈士陵园、寺庙、殡仪馆、骨灰存放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山林附近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风景区、旅游景点周边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重点地区检查巡查,严防各类火灾发生。联合公安派出所加强了对各类出租房屋毗连区、易燃易爆场所、临时仓库、“三合一”场所、家庭小旅馆、老住宅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同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在清明期间带队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中心城区“防火墙”工程建设指导人员还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中心城区“防火墙”工程建设。清明期间,全市共排出22个检查组,检查社会单位74家,发现火灾隐患63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4处。
四是积极备战,营造平安。在“清明节”期间,辖区各大队积极开展“六熟悉”和灭火预案的演练修订工作。按照“科学救人、简单施救”的原则和“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展开、第一时间救人、第一时间控火”的行动要求,以落实灭火救援措施为基础,着力提升部队战斗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同时,针对清明节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需要,立足于“灭大火、打硬仗”,严格落实总队加强执备战措施,对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加强部队的安全管理教育,落实节日营区安全和车辆安全及火场院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和消防部队日常管理“四个秩序”;加强干部值班制度的落实,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
五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保障辖区各居民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清明节,清明节前夕,我支队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居民播发温馨提示短信,敲响了消防安全意识的警钟。官兵们针对清明节期间辖区祭祀风俗,香烛鞭炮使用频繁的现象,深入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宣传,加强大风天和野外用火的安全教育。清明期间共组织宣传活动11次,发放宣传资料715余份,发送提示短信950条,使消防安全的观念不断地在人们的心中“升温”,让群众了解消防,关心消防,支持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