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昨天是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的第一天,不少符合条件的市民都带着相关材料,来到相应的受理点填写申请表格。记者了解到,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到5月12日结束,而廉租住房的申请受理则集中在6月1日至30日。
申请市民络绎不绝
根据安排,南湖区所辖各街道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在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四楼集中申请。昨天上午9点40分左右,记者来到这里看到,不少人手里都拿着一大沓材料,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申请表格,也有一些人只是赶过来咨询相关政策的。
今年48岁的王章喜20年前从江西老家来到嘉兴,目前已在嘉兴落户,住在市区栅堰小区。“我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已经结婚,孙女也蛮大了。”王章喜告诉记者,现在他们一家6口人住在一起,房子总面积才72平方米,“可想而知生活中有太多不便。”昨天,王章喜帮儿子来拿申请表格,他希望今年儿子能申请到经济适用住房。
对于那些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时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市区首次推出了公共租赁住房,这一“新政”吸引了不少市民的关注。市民沈先生的父亲60多岁了,没有收入,今年沈先生想通过申请租赁补贴的方式,帮父亲租套房子。
有些细节要看清
今年的申请受理细则与往年相比,有一些变化,因此市民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一定要看清楚这些细节,免得跑“冤枉路”。
去年,市本级所有街道的申请家庭都集中在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四楼申请,今年则只有南湖区所辖各街道的申请家庭在此申请,南湖区所辖各乡镇和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所辖各街道、各乡镇的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昨天上午,就有一些市民跑错了地方。
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具体时间为4月12日至5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4点30分。
另外,市建委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根据细则规定,凡符合今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享受优先选房的权利,因此残疾人在申请时,务必带上残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