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行驶中的公交车突然急刹,坐在第三排座位的一位女士随即被甩出了座位。她整个人腾空飞起,撞上了前挡风玻璃,玻璃应声碎裂落地,最后人摔在了发动机盖上。
这事发生在12日晚6点38分,乐清的一辆公交车上。
车上的乘客说,这一路上,公交车都在不停地超车,最后一次超完车后,就紧跟在一辆越野车后面。
事情发生时,前面的越野车突然踩了刹车。公交车也只好紧急刹车。
那位倒霉的女士姓陈,她捂着脑袋喊疼,看上去左脸被擦伤。被送往医院后,她在第二天做了CT跟核磁共振等一系列检查,暂时未发现异样。
乐清交警表示,问题就出在未保持足够车距。
交通法有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安全车距为100米以上;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最小安全车距不得少于50米。
高速上有100米、50米这样的车距提示,一般的道路上,应该如何判定安全车距?
昨天,乐清交警支了个招:大家可以参照“三秒车距”。
具体做法为,行驶中的车子应该不时地以前方路旁的一个明显的标志性建筑或大树为参照物,当前车经过那参照物时,后车司机就要开始数秒,数到第三秒,后车如果刚好也到达该参照物时,车距就是安全的。若已超过,就说明跟得太近,就要减点速把距离拉远点。
当然,如果遇到路面有水、冰雪,能见度不良等情况,司机更应该把三秒延长到四秒或五秒,以加大安全车距。
不同速度下的“三秒车距”,大致如下:
行驶速度(Km/h) 10 20 30 40 50 60 70
三秒钟行驶距离(m) 8.3 16.7 25 33.3 41.7 50 58.3 *(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