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2日讯
饭店、餐厅、网吧昨起将取消吸烟区,一旦出现违规吸烟情况,经营者将受罚。
从昨天开始,7大类28小类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经营者须在这些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
今年3月,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这也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从昨天开始,这个细则正式开始实施。
昨天,记者先后去银泰西湖店、浙医一院、联华庆春店、庆春电影大世界等公共场所看了看。
庆春电影大世界张贴有明显的禁烟提示,但不少市民对此“视而不见”,现场并没有看到有工作人员对此进行制止,烟雾缭绕使得室内空气很是污浊。
银泰西湖店做得还不错,商场各层都可以见到身穿衬衫的帅小伙,左胸前佩戴着一个橙色圆形的胸牌,上面写着劝烟志愿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前天开始,他们就戴上胸牌,如果发现有人现场吸烟,他们会上前制止。
记者采访中,搭乘了一辆出租车,就在等候红绿灯的时候,的哥很自然地点了一根香烟。当记者说起新执行的禁烟细则时,的哥表示并不知晓,吸烟也是为了解闷,如果乘客提出不满,会立即停止。
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修订后的《细则》一大亮点是从国家层面明确提出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且今后公共场所经营者看到有人在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吸烟时不能再放任不管,必须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目前,我省没有全省性公共场所禁烟的地方立法。但从2010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要求杭州市公共场所禁烟控烟。“经过这一年多来的努力,杭州市民禁烟控烟意识已有所提高。”
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表示,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将结合实际,尽早出台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及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实施配套文件,确保《实施细则》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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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包括7个大类,28个小类。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实施细则生效后,今后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