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杭州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2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
近日,杭州市发布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结合统筹城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工作要求,参照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行调整,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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