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10:01,翟先生来电:我在勾庄开饭店,前天有个人到我店里来说要和我做生意,结果他把我的店当幌子,骗了附近菜场一个卖肉老板,卷走了1000多块钱的猪肉。这个人说不定还会去其他地方骗猪肉的。
见习记者张平核实报道:翟老板是河南人,40多岁,夫妻俩在勾庄镇上开了一家饭店。饭店开了有二十多年了,上下两层,有包间,十来张桌子,主打川味火锅和农家菜。
19日上午,一个陌生小伙子来店里谈生意。他个子1米70左右,二十六七岁,自称姓倪,能烧一手很好的瓦罐汤,想在翟先生店门口摆个摊,收入四六分成。翟的饭店主要做老客生意,他要求对方先把身份证和瓦罐汤带来再说。倪应了一声,走了。随后翟老板出门办事。
之后,倪转到附近菜场,在一个猪肉摊位前停了下来。摊位老板姓李,30岁,勾庄人。
倪仔细翻了翻,挑了五花肉、纯精肉、筒骨三样,递上名片,对李说,我是饭店的,以后会经常来,这三样的价格能不能便宜点?
名片上印着“×××土灶菜”,地址:登云路×××号。
李老板很爽快地说,我给你五花肉和纯精肉12.5元/斤,筒骨13.5元/斤,都比市场价便宜5毛。
倪高兴地回答,我在附近有家分店,是和老板娘合伙开的,你跟我去看一下吧。李跟着倪来到翟的饭店。
进了店,倪指着翟的妻子说,这是老板娘。接着,倪对老板娘说,明天早上六点钟我运点肉来,送到店里。
老板娘问,钱怎么收?
倪指指李说,我会跟他结账的,你不用管了。说完,倪带着李离开了。
当天晚上,倪给李打来电话:准备五花肉50斤左右,纯精肉40斤,筒骨十来斤,我明天早上6点半来拿。
第二天早上6点不到,天刚刚亮,倪来菜场找到李。他看了看,拿起刀斩去其中一块五花肉的边角:这个没用,你自己卖。李将肉过秤,在单子上记下:五花肉55斤,纯精肉42斤4两,筒骨9斤1两,总共1300多块钱。
李帮倪把猪肉送到菜场外,一辆出租车等着。倪说,早上不结账,12点后到旁边分店来拿钱。我是打的过来的,这些要拿到登云路总店去,另外几家分店的事我们下午再谈,如果谈好了,以后猪肉还是找你买。说完,倪接过猪肉上车走了。
中午12点10分,李到翟店里结账。
翟感到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买过肉了?
李一开口,翟连忙说:我跟小伙子根本不认识,怎么结账?
李问,他是在你店里跟我说的。
翟说,在我店里你就相信了?
李意识到自己遇上了骗子,马上报了警。21日他生意都顾不上做,找了倪一天了。
良渚派出所表示,20日中午接到李的报警,说被骗走价值1000多块钱的猪肉,目前案情正在调查中。
据都市快报 作者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