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5月24日讯 从今天起,我省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治理工作将历时7个多月,今年年底结束。期间,全省将暂停审批、购置公务用车,防止“边治边乱”。
记者在23日召开的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议上获悉,这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上,一些地方和部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规定用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
这次治理的重点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省部级领导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但同时也明确要将上述党政机关的特种用车和其他非公务性车辆,以及党政机关下属其他事业单位(包括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各类车辆一并列入此次登记范围,清理登记面将覆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全部车辆,并将采取逐车登记自查的方式。要求登记自查面达100%,自查结果必须经单位公示,由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同级公车治理办公室,严肃自查责任,以此全面摸清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配备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为下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完善公车用车制度、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同时,各级公车治理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登记上报情况逐车进行核实甄别,并且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将不少于30%。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并认定的违规车辆,就地封存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以“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收入收缴同级国库)、换回退回”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将按自查自纠从宽处理、瞒报不纠从严处理的原则,区别情况后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