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5日讯
昨天,樊女士说起自己的购鞋经历,还是气不打一处来:“店家那样的态度太雷人了。”
樊女士是温州永嘉人,在义乌经商多年。今年4月28日,她和小姐妹来到义乌市某商场买东西。
在一个皮鞋专柜前,她买了一双紫红色的皮鞋,原价要1400多元,打完折只要718元。
出乎意料的是,这款让她一见钟情的鞋中看不中穿,仅仅穿了8天,后跟就开裂了。
5月9日,樊女士带着鞋子来到专柜前要求调换或退货,但店家表示,后跟开裂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不在“三包”范围内。第二天,樊女士又去评理,店方仍拒绝了她的要求。
前几天,越想越气的樊女士向义乌市工商局稠城工商所投诉。在调解现场,对于樊女士退换鞋子的要求,店方辩解:“鞋子后跟开裂应该是走路时碰到坚硬物体造成的。”
“如果是碰到硬物导致开裂,那人都是向前走的,碰破的应该是鞋尖,怎么会是碰到脚后跟呢?”樊女士提出质疑。
“是你倒着走碰裂的,谁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店方负责人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樊女士,调解现场顿时火药味十足。
工商调解人员马上拉开双方:“店方说消费者倒着走才导致鞋子开裂的说法显然缺乏说服力,是一种荒唐的推卸责任的行为;樊女士的鞋子买来只穿了8天就出现鞋跟开裂的现象,说明鞋子本身存在轻微的质量问题。”
僵持了一会儿后,商家最终同意对樊女士购买的鞋子在原先给予优惠的基础上再打4.2折,即退还给樊女士300元,鞋子归樊女士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