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6日讯
这部关系着吃得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此前已经过多次修改,原本计划在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上审议后表决通过。此次未交付表决,意味着该法规草案将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三审。
有关人士介绍,一部地方法规进入三审,这在地方立法中并不多见,“大约一两年才会出现一次。”
据记者了解,不交付表决的决定,是在前一天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做出的。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祖年昨天这样解释为何未交付表决: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涉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问题,“我们决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以便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丁祖年说,未交付表决,体现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负责态度:“近一段时间,染色馒头、毒奶粉等食品安全问题接连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里面既有企业道德问题,也因为执法意识不强,或者说监督机制出了问题。因此,省人大对于食品安全立法问题非常重视。”
本次会议期间,不少常委会委员已经对食品安全法实施草案提了不少意见,意见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监管以及处罚上。
谈到处罚,大家都认为,我省的这部法规,应进一步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华就建议,现在食品安全问题这么多,应该要用重典治乱,加大处罚力度。常委会委员吴顺江甚至建议成立食品警察,加强监管。
昨天的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即发布一项通知:通过各种途径向全社会公布《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全文,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记者了解,浙江在线已经发布了草案全文,今天的《浙江日报》也已经见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希望社会各界针对草案中可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地方,广泛提出意见,修改意见请在6月15日前寄送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310025),或者通过浙江人大网(www.zjrd.gov.cn)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