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7日讯 近日,金华某塑胶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为过失致人死亡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台州黄岩人林某,开办了一家塑胶有限公司。今年1月21日,为了方便装车,林某跳上货车,发动引擎,往仓库口接近货物堆放点倒车。此时的林某,全然不知装卸工周某正背对着车子,边上人的喊声,林某和周某都没注意到。货车最后把周某推夹在了墙壁上,导致周某因腹腔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因本案发生在厂房内,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因而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磐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林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鉴于案发后,林某与被害人家属在当地镇政府的主持下已达成赔偿协议,并于提起公诉前履行完毕,故法院做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