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8日讯
杭州上城区法院10号刑事法庭,湖北崇阳女子代某被法警押上被告席。
四个月前,代某的丈罪在同一个法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去年9月底,代某的丈夫胡某在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开了家米米足浴店,并招聘卖淫女石某等人在店内提供性服务,去年11月17日,卖淫女石某与两名嫖客发生性关系被警方抓获。胡某被判刑。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同一家足浴店,警方又查获了两对卖淫嫖娼的男女,代某被指控为足浴店幕后老板。
原来,在丈夫胡某被判刑后,代某接手该足浴店。今年2月22日晚上,代某打电话给卖淫女王某叫她到米米足浴店内卖淫。次日中午,另一卖淫女季某应聘到该足浴店卖淫。当天下午,卖淫女王某、季某在足浴店内与嫖客发生性关系。
代某交代说,她与卖淫女事先就有约定,如果为客人提供性服务,她们每单(收费为150元至200元)要上交足浴店50元。
法院审理后,考虑到代某有两个未成年孩子还在上学,还有卧病在床的公公婆婆需要照顾,从轻判处代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款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