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协警,却向按摩店老板提供突击查“黄”信息,帮助按摩店逃避检查。近日,原温州龙湾区公安局某派出所协警王某被龙湾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10年11月,蒙某与山某合伙在龙湾区永中街道开了一间“按摩店”,容留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虽然当地警方频繁组织整治乱点、治安大排查等专项行动,但这家“按摩店”总能提前知道消息,每次都能顺利逃避检查。这是因为一名“知情人士”———原龙湾区公安局某派出所协警王某一直在通风报信。
王某今年21岁,龙湾区人,2009年4月起在派出所担任协警。2010年12月10日,王某的一个朋友介绍蒙某、山某与其认识。两人希望王某及时给她们提供派出所的专项检查整治信息以逃避检查,并多次请他吃饭。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在明知蒙某等人容留他人卖淫的情况下,王某违背职责,知情不报,还多次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向蒙某等人泄露派出所的专项查禁行动。
今年1月16日凌晨,公安机关对该卖淫场所突击检查,当场抓获蒙某、山某以及卖淫女张某和嫖客3名,王某向“按摩店”通风报信的事情败露。
4月7日,龙湾区检察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身为协助公安机关履行查禁犯罪职责的协警,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经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