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5日讯
近日,今年1—4月台州地税直属分局征收二手房交易税款统计出炉,总计为22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34万元,增长38%。去年同期的二手房交易数量为1006套,今年为671套。二手房交易的户均税款由上年的1.65万元增至今年的3.42万元,翻了一番。
交易数量减少了,但是税款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国家对二手房税收政策的调整。
2010年9月和2011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而营业税政策上,对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不再差额征收营业税而改为全额征收营业税,而对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继续免征营业税。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一些房地产买卖双方为了少交二手房交易税收,冒着风险,故意隐瞒或者虚报房地产交易价格,偷逃税费。
针对这种情况,房管处会进行核查,如果发现交易价格低于核算价格,则按照核算的价格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