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
6月15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规范疫苗价格秩序,维护疫苗正常流通、接种,切实减轻受种者负担,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新的疫苗价格管理规定,一类疫苗免费,二类疫苗控制差率。
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科科长叶增安告诉记者,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接种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预防接种单位不得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疾控系统接种单位须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一类疫苗具体品种和接种方法。
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除一类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实行流通差价率管理。以二类疫苗实际购进价为基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顺加不超过3.5%的差价率作价销售;设区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顺加不超过7.5%的差价率作价销售;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顺加不超过15%的差价率作价销售,每单位疫苗加价额最高不超过45元。接种单位统一以二类疫苗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顺加不超过15%的差价率作价销售,每单位疫苗加价额最高不超过45元。接种单位需要注射接种二类疫苗的,可按规定收取注射费。
价格主管部门强调,疫苗销售中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如有以“折扣”、“赞助”等形式返还金额的,各级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应在审核购进价时予以扣除,并按实际购进价和规定差率作价;对疫苗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