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0日讯
今天上午,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也将在本周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加强渎职侵权检察,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
根据通报,200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7件51人。其中,重特大渎职犯罪案件15件15人,占案件总数的31.9%和29.4%;涉及科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占立案查办人数的23.5%。
据介绍,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两类犯罪,其中玩忽职守有24件24人,占案件总数的51.1%;滥用职权17件19人,总案件总数的36.2%;以行政执法人员为多数,其中在乡镇等基层组织的人员有20人;滥用职权与贪污、受贿等犯罪交织在一起的“双料腐败”增多;在立案查处的17件滥用职权犯罪中,有9人同时涉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其中2010年查处的有6人。如原江山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张效水,在负责“811”环境污染整治项目工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伙同他人用虚假验收材料套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造成国家损失65.85余万元,还利用管理项目等职务之便贪污、受贿7.12万元。
根据部署,我市检察机关将把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职权的依法规范行使,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对破坏改革发展稳定、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要依法严肃查办,突出查办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舆论媒体监督、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市检察院检察长金连山介绍,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渎职侵权犯罪,滥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的渎职侵权犯罪,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中的渎职侵权犯罪,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渎职侵权犯罪,要发现一起,依法查办一起。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事故多发的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将开展预防和查办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检察院公开举报电话为1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