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昨天傍晚6点左右,一自称是房东的人跑到新嘉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出租房子过程中可能遭遇了骗租。
据报警人胡先生讲述,3月12日,他在上网时遇到一名男网友,说想在嘉兴租套房子。而胡先生手上正好有一套3室1厅的房子闲置着,因为聊得投缘,胡先生以每月800元的价格将这套房子租给了这名男网友。
然后,胡先生就与男网友约好在自己的那套房子附近碰头拿钥匙。男网友拿了钥匙,给了胡先生1600元钱作为两个月的房租,并口头约定租期一年。同时,两人商量好余下的房租,男网友逐月按时给。
转眼到了6月10日,房子已经租了快3个月了,第三个月的房租却迟迟未收到,于是,胡先生不断地给男网友打电话,可电话就是无法打通。电话打不通,胡先生就给男网友的QQ留了言,可是连续10天留言,都没有回应,这下胡先生彻底失去了耐心,选择了报警。
接警后,民警跟胡先生一起前往其出租的房子。
胡先生打开门一看,发现3个房间中有两个房间里各住着一个女孩子。一问,两个女孩子都说是租住在这里的房客,都是从3月14日就开始住进来的,房子是从“房东”(租胡先生房子的男网友自称是房东)手里租来的,每间房间的租金是每月400元。这两个女孩子不仅向“房东”交了一笔押金,而且房租也都已经交到9月份了。
那租了胡先生房子的那个“房东”现在又在哪里?据两个女房客说,前段时间他还住在这里,几天前突然搬走了,电话也联系不上他。
正当胡先生有点不知所措的时候,门外又有人敲门,开门一看,又是一个女孩子,而且自称是房客,是来交房租拿钥匙的。据这个女孩子讲,她6月10日从这套房子的“房东”手里租了其中一个房间,当时双方谈好是短租3个半月,租金总共1400元,600元那天已经当场付给“房东”,余下的800元租金则于8月24日前付清。
从这个女孩子提供给民警的租房协议看,女孩子上述所言并不假。
民警粗略一算,胡先生的男网友,总共付出1600元的成本,却“空手套白狼”卷了4000多元闪人了。
这可如何是好?房东可犯难了。最后,考虑到房客也都是受害者,胡先生答应补偿上述来拿钥匙的女孩子600元钱,而对于早已租住的那两个女孩子,胡先生也答应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价格继续租住下去。
对于这种状况,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租房子一定要留意,比如可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通过中介签订正规租房合同等,以免自身正当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