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6月21日讯(通讯员 邹宁浩)日前,金华市政府召开市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提出,要用3年时间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建立出租房消防安全等级评价和“红、黄、绿”三级标识制度。
从2010年6月15日至2013年12月31日,金华市区范围内居住3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将进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重点是城郊接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出租房屋连片区域。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开发区将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评估消防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等级评价和“红、黄、绿”三级标识制度,禁止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红色标识)出租、承租,存在一般火灾隐患的(黄色标识)审慎办理并督促整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绿色标识)积极推荐。对在整治期限内实施整改并按时通过消防安全验收的出租房屋,将由市、区(开发区)、镇街、村按一定比例,对出租房户主进行奖励。
此次整治,金华市政府以及消防部门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治理,第三年进行巩固和扫尾工作。并将完善组织架构,形成网格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