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3日讯
一个团伙专门骑着电动车、自行车找汽车“碰瓷”,3个半月里作案15起。而几乎所有车主,明明都知道被敲竹杠,但在对方几个小伙子威慑下,不得不乖乖掏钱、认宰。
因相似情形在同一伙人身上频繁再现,最后引起保险公司注意。最终,团伙4名成员悉数落网。
近日,宁波海曙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陈某、尹某、刘某、张某判处2年到3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4名罪犯作案时,一般选择在倒车或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轿车为目标,由他们其中一人骑车撞对方,然后另外几名男子马上出现,上前帮腔、壮势,要求汽车司机赔偿。
司机明明知道对方是碰瓷,可看到几个20来岁的大小伙子围上来,见他们身上还有纹身,心里都会犯怵。个别胆小的女司机只好赔钱了事。
稍微胆大的司机不肯白白被敲竹杠,于是打电话报警。但交通事故认定都是机动车司机负全责,于是犯罪分子趁机威胁司机:如果不马上赔钱,就去医院住院,反正医药费也是你出;或者说让交警把轿车拖走,慢慢来处理;甚至还威胁司机说要砸车。折腾到最后,所有司机都只能屈从。4名罪犯就用以上伎俩实施碰瓷,屡试不爽。
从去年4月1日到7月15日,他们共实施犯罪15起。直到去年7月,他们又如法炮制,在百丈路上制造了一起“碰瓷”。机动车司机报警,并致电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拍照取证后,发现被撞男子所骑的自行车,几天前刚出过一起类似事故。于是,这个团伙的犯罪阴谋被识破,4名成员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也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负责该案的王法官说,之所以将该案件定性为敲诈勒索,是因为“碰瓷”后,几个犯罪分子同时帮腔,使受害人受到震慑,而且他们还以砸车、住院、让交警拖车等方式恐吓对方。受害人在明知是“碰瓷”、不愿意私了的情况下,最后也不得不屈从对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