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不会再“借”给你了! 张钊制图
浙江在线06月10日讯
阿威,平阳人,市区一家健身俱乐部的教练,长期的健身让他保持着健美的身材和阳刚气。
2009年9月,娟子到阿威所在的俱乐部健身,结识了阿威。虽然娟子已结婚,但去年年初,二人还是建立了情人关系。当年3、4月间,阿威开始找娟子借钱,说是临时有急用,娟子马上就借了。不料,这样的事情却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娟子想拒绝,但又怕阿威不高兴,也担心抖露“丑事”被家里人知道,只好一次次同意。
娟子偷偷算了一笔账发现,不知不觉间,已经被“借”去了近17万元,不禁吓了一跳,她开始有意避开他。去年11月份的一天,阿威忽然打电话给娟子称,自己病了,想离开温州,希望还能再见见娟子。
鉴于往日的感情,娟子来到了阿威的住处。娟子说,当时阿威给她端了一杯水,她喝后,整个人就晕乎乎的,只隐约记得再次和阿威发生了“关系”。几天后,阿威约她见面,拿出了一叠不雅照片,都是和她发生“关系”时拍下的。
娟子气坏了,当即把照片全撕了。但阿威说,照片他还有很多,并让娟子再借他50万元,以后会还她60万元。
这回娟子果断拒绝了。但阿威冷冷地说,给娟子三天时间准备50万元,要不然就要将照片发给娟子老公、父母,还要在娟子儿子的学校张贴。
娟子害怕了,跟自己的姐姐求助。娟子的姐姐震惊不已,在她的建议下,娟子报了警。
而这边娟子继续和阿威谈判,最终阿威同意将价码降为10万元。当双方在市区江滨路一家餐饮店“交易”时,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了阿威。
娟子说,公安人员在阿威电脑内找到了一段不雅视频,阿威所持的不雅照就是从该视频中截取打印出来的。
鹿城法院审理此案时,阿威的辩护人辩称,阿威和娟子之间是借款关系,从所拍摄视频的画面看,娟子是自愿的,而阿威当初提供给娟子看的照片,只是正常的旅游照片,并非不雅照。但法院结合双方供述,审理后认为,阿威最后一次“借”钱是以告发相要挟,没有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并结合娟子气得将照片撕毁、打电话向姐姐求助及报警等情节,最终没有采纳辩护人的意见。
日前,鹿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阿威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文中阿威、娟子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