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省委、省政府在2009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在三大产业带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谋划和构筑一批产业集聚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纳入省级战略层面,统筹规划、合理开发、重点培育。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是发展浙中城市群、建设大金华的重要谋划,也是实现浙中西部地区快速崛起的战略举措,将有力地推进金华经济社会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并对浙江省建设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将重点明确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开发时序、产业导向、基础设施、要素保障、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以加快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和建设。
规划范围包括规划控制区、重点规划区和“十二五”开发建设区等三个层次。规划控制区是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发展需统筹规划和控制的区域,包括婺城片区、金东片区和兰溪片区。重点规划区是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十二五”时期的重点启动区,面积为80平方公里。“十二五”开发建设区是指“十二五”期间可以提供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开发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9平方公里。
规划以《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浙政发[2010]45号)、《中共浙江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10]7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39号)、《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浙发改地区[2010]260号)、《浙江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浙发改地区[2010]1049号)等为依据,并与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带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相衔接。
规划期限为10年(2011~2020年),其中,以“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为重点。
资料下载: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资料及招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