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纳税人影响
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
个税起征点9月1日起从2000元调至3500元,昨天下午,宁波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透露,如果按照去年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来计算的话,宁波纳税人一年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25亿元左右。
宁波第4次个税起征点调整
这次个税起征点调整,也是1980年9月1日我国确定个税起征点为800元后的第三次调整,此前两次分别是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从800元调高到1600元和2008年3月开始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不过,对宁波纳税人来说,早在1999年的时候就已经享受过个税起征点调高带来的好处,当时宁波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将个税起征点从800元调高到1200元,也就是说全国第二次个税起征点调整时,宁波是从1200元调高到1600元,而不是全国通行的800元调高到1600元。
一年可以少缴25亿元左右
不过,相比前几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宁波纳税人这次得到实惠将超过以往任何一次。
据了解,2010年宁波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为85亿元,同比上年增长31%。宁波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按照85亿元的基数来计算,扣掉因起征点提高后不用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少缴的个人所得税,宁波纳税人一年算下来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25亿元左右。
不过,税务部门也表示,这样并不意味着今后宁波个人所得税年收入是简单的(85—25)=60亿元,因为随着纳税人收入的增加和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人数的增加,宁波市个人所得税总体收入应该还会超过60亿元。
主要纳税群体每月最多少缴330元
根据税务部门的统计数据,我市个税收入结构呈纺锤形,月收入3000元至6000元的群体是主要纳税人,此前这部分收入群体缴纳的个税约占全市个税总额的一半。
按照今年9月开始执行的3500元个税起征点来看,月收入3000元至6000元的群体中除了一部分因此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也可以少缴125元—330元。其中,月收入4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纳税人调整前要缴税175元,但是在调整后只要缴纳15元,少缴的比例超过90%以上。
此外,月收入8000元、9000元和1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纳税人将从本次起征点调整享受到最大的收益,前后对比能够少缴480元,其绝对值遥遥领先其他可以少缴个税的群体。
3.86万元(扣三险一金后)成分水岭
按照新的个税征收标准,记者发现月收入3.86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是一个分水岭,也就是说这个收入标准不管调整前后,需要缴纳的个税都是7775元。
但是如果月收入低于3.86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9月1日起需要缴纳的个税可以减少,如果月收入高于3.86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那么今后需要缴纳的个税就要增加。
记者按照月收入是3.8601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来计算,也就是说比这个临界点多1元钱,调整之前需要缴纳的个税是7775.25元,调整之后则为7775.3元,说明多1元钱就要多缴个税5分钱。
如果月收入是3.8599万元(扣除三险一金后),也就是说比临界点少1元钱,调整之前需要缴纳的个税是7774.75元,调整之后则为7774.7元,说明少了这么1元钱就可以少缴个税5分钱。
缴税计算器
三步算清你该缴多少个税
新的个税征收方案终于尘埃落定,您肯定很关心自己每个月该缴多少税。这里,给您提供了简单方法,只要三个步骤,就可以算出您该缴多少个税。
步骤一:在上表中,找到自己的收入所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步骤二:算出自己的应纳税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个税起征点3500元
步骤三:算出自己的个税=应纳税额×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解疑释惑
为什么要在9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在9月1日起施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称,一方面,在立法程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以后,需要一定时间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相应的修订,相关部门要依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开展实施准备工作;另一方面,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内容比较多,为确保在具体实施中落实到位,并便于纳税人和税务征管部门操作,还要做大量的实施准备工作。比如,对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进行修改测试,对已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500多万户代扣代缴单位的代扣代缴软件进行修改和调整。此外,还要对全国税务系统、广大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和培训。为了保证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广大纳税人能够得到减税实惠,我们必须努力并保证在两个月内完成。据中国人大网
起征点由3000元提至3500元出于什么考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昨日在答记者问时称,从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加强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凡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都通过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前几个月,那时候制定车船税法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把这个草案全文公布,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
李飞称,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也采取了这样的做法,公众踊跃发表意见,有8万多人提出了23万多条意见,虽然二审最初提交的修改方案是对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没有修改,但是在工资、薪金所得适应的第一级税率上,将5%的税率降到3%。据统计,纳税人当中70%的人都是集中在第一级税率来缴税的。也就是说,从5%降为3%,加大了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这符合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方向,尽量减低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当然,立法的过程是不断完善的过程,所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修改方案的时候,还有一些委员提出,是不是能够再加大减轻税负的力度,在起征点也就是减除费用标准上再往前走一步。因此最后通过的修改决定将减除费用标准定为3500元,即在3000元的基础上又提高了500元。
“不要小看这500元,原来3000元起征点的时候,已经有4800万人不用纳税了,这次又增加了1200万人,达到了6000万人不用纳税。”李飞称。据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