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0日讯
昨日凌晨2点20分左右,杭州上城交警在学士路附近查酒驾时,看到一辆车牌为浙A522XX的红色普桑车摇摇晃晃开过来。拦下车发现,开车的,是一位打扮入时、20多岁年轻女子;副驾驶室,则坐着一名年轻男子。车上一股酒味。
女子身材高挑,看上去至少有1米65,模样姣好,穿一袭黑色连衣裙。被交警拦截后,她显得十分慌张。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女子已达醉驾标准。女子说,自己没驾照,正在学开车。
一问坐在副驾驶室的男子,他却叫不出女方的名字。男子辩解说,自己与女子刚在酒吧认识,名字还不知,因谈得来,聊天过程中,女方提到最近正好在学开车,为讨好对方,向朋友借了辆车给对方开。没想到,上路不久,就碰到交警。
随后,女子被交警带往附近医院进行血检。上城区交警大队有关人士昨晚透露,血检结果显示,案发时女子体内酒精含量也已达醉驾标准,目前该案已移送杭州市交警支队治安中队处理。
至于同车男子和车主在本案中的责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建祥分析认为,同车男子如果明知女方无驾驶证、并且在酒吧一起喝过酒后借来车陪女子在大街上学开车,女子被查获时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男子应承担相应责任。至于同车男子是否要一并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责,孔律师认为这值得商榷。
不过,孔律师明确表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则车主和借车的男子可能都要连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