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6日讯 昨天夜里,在丽水市区环城路白云花苑门口,一辆摩托车冲卡翻车,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神智有点迷糊,冲卡造成自己脸部以及手部多处擦伤外,执勤交警的手部也被刮伤。
昨晚,市交警支队莲都大队查酒驾小分队在市区环城路白云花苑门口路段设卡检查酒后驾驶。20时10分许,一辆二轮摩托车向卡点方向缓缓驶来,在环城路和大洋路交叉口,车辆突然转弯往大洋路方向开去。没开多少距离,驾驶人可能看到前方也有交警卡点,又突然来了个180度急转弯,转变方向。执勤民警见状,觉得该车驾驶人存在疑点,于是用对讲机呼叫环城路卡点执勤人员。环城卡点接到指令,立即做好准备,待车辆过来时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没想到,车子非但没有停车,还加大油门,左右摇晃地往卡点冲过来,在撞伤闪躲不及的执勤民警后,车辆往前开了五六米后翻倒了。
执勤民警迅速上前将驾驶人控制。与驾驶人接触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浑身酒味,甚至有点神情恍惚,遂对其进行了气体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尤某血液酒精含量每100毫升为213.9毫克,严重超过醉酒驾驶标准80毫克/100毫升。于是,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扣留,将驾驶人带至交警醒酒室。
据驾驶人尤某自己介绍,他是白云山脚某饭店的厨师,当天晚上和老板等人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一些酒,就准备骑车回解放街和紫金路附近的家。当被问起是否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时,尤某表示他知道,而且知道处罚也很重,但当时没有多想,吃完就骑上摩托车准备回家。
幸运的是,执勤交警以及驾驶人尤某受伤都不严重,但依照“五一”施行的新交通法,等待驾驶人的将是大额罚款以及牢狱之灾。在此,还是提醒广大驾驶人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