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2日讯燃气价格的不断攀升,使这部分支出在生活支出中的比重逐渐增加,消费者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商品的质量、数量和价格也越来越敏感。为此,绍兴市消保委日前组织了一次瓶装液化石油气比较试验和消费体验,以比较、体验的方式告诉消费者,这液化气市场到底是否存在猫腻。
昨天,市消保委公布的报告显示,“短斤少两”现象成为目前液化气市场的“潜规则”,部分气源存在质量问题。
行业“潜规则”
充装普遍“负偏差”
此次消费体验,市消保委主要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对绍兴福城煤气公司、绍兴市城乡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银翔液化气站等8个液化石油储配站(配送点)开展瓶装液化气比较试验。结果发现,他们的充装量集体紧扣负偏差值,属于行业“潜规则”,涉嫌违反国家标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8个液化石油储配站执行的均是国家标准的净充装量下限14.00kg。而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允许单瓶净充装量出现规定值内的误差,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通常情况下,一定数量随机抽检应当有正偏差和负偏差,且充装量平均值应当≥14.5kg方属正常。但这次在8家液化石油储配站各抽取了10瓶液化气,平均净含量未达到最低下限14.0kg的公司有3家,分别是绍兴市东浦液化石油气贮灌有限公司、绍兴市海光液化气有限公司皋埠分公司、绍兴福城煤气有限公司九里灌装站,平均偏差值为-0.13kg、-0.05kg、-0.02kg。计量抽检80瓶中,充气净含量平均偏差大于等于零的为63瓶,占78.75%,有21.25%达不到国家最低标准。达到14.5kg值的仅有4瓶,占5%,能达到14.90kg上限值的是零,最低净含量只有13.5kg。
“现在每瓶液化气平均价97元/14.00kg,按‘潜规则’克扣0.5kg/瓶计算,消费者每瓶要损失3.46元。如果钢瓶内再留有残液,一瓶液化气则被克扣更多。若一瓶气充14.9kg,1吨气可以充67瓶,如果只充14kg,1吨气可充71.4瓶,多充4.4瓶。按照目前液化气均价97元/瓶计算,一吨气经销商可多获利近400元。”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说,实际上,因消费者无法判断的因瓶自重、残液(平均残液每瓶约≥0.2kg)等不确定因素,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实际情况可能更加严重。
产品参差不齐
质量“指标”有隐患
液化石油气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使用寿命。而此次调查显示,目前市场上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主要质量指标隐患依然存在。
此次比较试验中,工商局对本市液化石油气质量进行了监测。抽查了8家企业8个批次液化气商品,共提取8组24kg样品,对液化气中的残留物、铜片腐蚀、游离水等项目进行检测。经检验,合格6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75%。而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残留物、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V/V)过多。残留物过多会缩短燃烧头的使用寿命,甚至会使管道和灶具燃烧头发生堵塞,并有可能产生管道及灶具爆裂。 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V/V)过多则会降低液化石油气的气化程度,使得真正被利用的液化石油气达不到要求。换句话说,用户买了一瓶15kg的液化石油气,真正能用于燃烧的只有13.5kg左右,甚至更少。
检验报告结论显示,绍兴市城乡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银翔液化气站、绍兴市海光液化气有限公司皋埠分公司两家单位的抽检气样,判定残留物、C5及C5以上检验项目不合格。对于本次比较试验中两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燃气产品案件,工商部门正在查处中。上述两公司使用的气源分别由扬子石化百江能源有限公司(2011年4月24日进货)、上海高桥炼油厂(2011年4月26日进货)生产。
“螺丝瓶”大量存在
服务乱象令人忧
体验中发现“螺丝瓶”在灌装现场大量存在,并时有锈迹斑斑的“螺丝瓶”出现,翻新瓶中仍有“螺丝瓶”的踪迹。据消保委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市场上仍有1996年10月1日前制造的“螺丝瓶”。而按照国家质监总局的要求,今年10月1日后,所有“螺丝瓶”将一律不予检验充装液化气,作报废处理。我市从去年5月份开始,开展“螺丝瓶”的更新淘汰报废工作,要求各液化气充装单位加强“螺丝瓶”回收、更新、登记以及定期送气瓶检验单位进行报废等工作。
而不少市民认为,煤气瓶的使用寿命是无限制的,因而对“螺丝瓶”的隐患视而不见,也不愿调用更优质、更安全的新瓶。储配站也受瓶的所有权等问题制约,迎合部分居民的要求,使推进替代工作裹足不前。
与此同时,此次体验也暴露了不少液化石油气行业的服务“乱象”。比如,调查发现储配站主要的业务是批发,其中多半是使用电动三轮车代为灌装服务的个人,批发多则几十瓶少则几瓶,在储配站周围经常可以看到这些人。代灌方便了群众生活,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可小视。一方面代灌装服务者违规从事“批发”业务,涉嫌无证无照经营,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些人除走街穿巷收取代灌装空瓶赚取劳务费外,还从事所谓的“批发”业务,从储配站批量购入储存代沽。批量存储又缺少必要的安全设施,存储地毗邻居民区,这无疑构成重大的安全隐患。
另外,代灌装服务存在诸多“猫腻”。如各经营企业提供给瓶装液化石油气服务个人(通常为使用电动三轮车代为灌装服务者)的所谓“批发价”往往较低(84元左右),其提供的灌装标准为14kg乃至更低,有短斤缺两的嫌疑。比较试验中有缺量情况的,基本出自场内已完成灌装待“批发”的产品中。价格低廉却是短斤缺两的货,而消费者付出的是正常的零售价,收到的是不足量的产品,差价进了灌装服务者的腰包。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消保委向相关企业发出消费建议整改,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液化气和其他产品的商品检验,强化计量抽查监督和计量器具的审验。同时,有关人士呼吁,消费者应加强安全消费意识,尽快淘汰家中的“螺丝瓶”。市民发现有人违规在居民区内集中存放液化石油气,或受到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侵害的,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