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25日讯如何更加科学客观地考核评价干部,一直是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今天,省委组织部通报公布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干部考核评价“一个意见、五个办法”。
新修订的《关于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市、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高校、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在考核导向、德的考核、贴近实际、基层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构成我省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重科学发展导向
与2009年制定试行的考核评价指标相比,此次修订完善后的体系更加注重考核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增强考核内容的科学性。
对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不是简单地把GDP、发展速度等作为评价干部实绩的主要依据,而是突出对经济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考核,把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社会管理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
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由原来的发展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两大部分,调整为常态性指标、动态性指标和公众满意度指标三大部分。
记者发现,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增设了一批“新指标”,如城市化率、居民消费率、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GDP比重、每万人人才资源数、品牌创建水平、养老服务水平、人均教育经费投入、人均财政民生支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率、政府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率等。
德不达标就否决
新修订的“一个意见、五个办法”完善对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德的考核考察一般与民主测评同时组织实施,通过设置正、反两方面评价指标,开展正反双向测评。
记者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测评表”上看到,反向测评指标设计的是当前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15种负面现象,包括“不敢坚持原则、做老好人”,“追求轰动效应,热衷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虚报工作业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追求享受”等。
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吴顺江表示,对德方面不达标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不予提拔;对负面反映多、但又一时查不清楚的,也慎重使用。今年,台州等市已开始对在德的考核评价中发现德行不好的干部中止提任程序,对反映较多、但又一时查无实据的拟提任干部作出暂缓使用决定。
指标不再“一刀切”
每个地方、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发展和工作重点,如果考核指标和侧重都是完全一样的,不符合实际。修订后的考核办法按照干部岗位职能、地方和部门工作特点,更加注重动态分类、个性化考核。
市县、党政工作部门、国有企业和高校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在设置常态性指标基础上,每年年初再设置反映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各地特色工作的动态指标,努力使考核评价更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需求。同时,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指标,引导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抓重点、创特色、打基础,积极推进科学发展。
对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人均GDP水平,将11个省辖市划分为3类地区,其中,杭州、宁波为一类地区,衢州、丽水为三类地区。对经济发展水平高的一类地区,重点考核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情况;对限制工业开发的三类地区,增加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评价权重。
群众更有发言权
“公众满意度”是我省省级层面出台的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首次纳入的内容,增设指标包括群众对廉政建设、公民权益保障、民生改善、组织工作、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满意度,并占20%权重。群众满意度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这意味着群众口碑在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了,群众满意度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中的分量进一步加大,引导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的直观感受和现实需求,履行职责、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