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绍兴路一家房产租赁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小刘刚刚谈妥了一笔租房,在帮助买卖双方办理相关手续后,他立即登录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在《房产租赁中介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填写了相关内容。小刘告诉记者,按照拱墅区公安分局的要求,凡是到房产租赁中介租房的人,登记资料都要规范地录入这个系统。
据了解,居民小区出租房管理一直是流动人口管理的盲点,每当社区民警上门排查流动人口时,往往遇到租客上班不在家,跑几趟腿都搞不清楚租客的信息。拱墅区公安分局警官卢勇告诉记者,去年9月份,拱墅公安分局抽调了社区民警、社区干部、流动人口协管员100余名,通过对600余户出租户的入户调查发现,居民小区出租房屋六成以上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介绍出租。而在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中,也明确要求房产中介机构将介绍成功的房屋租赁相关信息报送公安机关。
今年4月,在市公安局的支持下,拱墅公安分局联合软件公司在全市率先开发出《房产租赁中介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下发了规范流动人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并与全区房产中介机构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要求房产租赁中介每做成一笔租房生意,必须网上直报公安备案。
“这相当于打通了居民小区出租房管理‘任督二脉’哦。”昨天,卢勇边演示边笑着说。
打开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租赁房屋信息远程申报”模块,跳出的是“租赁房屋信息中介申报”和“租赁房屋信息公安管理”两个子模块。房产中介的中介人员在成功洽谈一笔租房生意后,即点击进入“中介申报”子模块,输入注册后经公安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直接在界面上录入房屋租赁信息,包括出租房屋地址、出租人与承租人基本情况等。整个流程仅需几分钟,操作简便。
无论上报信息的中介机构地处何方,房屋租赁信息上报后,通过系统自动分拣,都能以房屋所在地址为检索依据,直接“流转”到出租房屋所属街道、社区。相对应的派出所、警务室工作人员在登录“信息报送系统公安管理”端后,就能收到该条信息。社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根据出租房屋详细地址直接上门核对。这避免了过去为排摸出租房屋底数投入大量警力却收效不明显的问题。
截至目前,拱墅区165家房产租赁中介机构已报送各类房屋租赁信息1500余条,社区民警通过上门核实,新登记出租房屋853户,登记流动人口1355人。此外,该区公安分局通过对中介报送的房租租赁信息抽样统计分析后发现,其中六成以上为过去社区民警未掌握的出租房屋信息。截至目前,拱墅区登记在册出租房屋达26454户,同比增长16%,列主城区第一。
另据了解,今后拱墅区公安分局还将总结居民小区出租房中介网上直报的经验,将其模式向学校、救助站、医院、用人单位、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延伸。
据杭州日报 作者 刘伟 徐旭勇 汤臻 周友剑 李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