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8日讯
今天,安徽的曹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他说他在杭州工作六年了,前不久千挑万选,好不容易看中了一套房子,并且付了首付,可现在却不得不把它退掉,而曹先生讲,退房并不是他的本意,这一切都是开发商惹的祸。
曹先生买的这套房子,位于杭州余杭仁和镇,总价100多万,曹先生付了三成的首付,前几天,他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却遇到了麻烦。 “银行说我办不了按揭,因为我保险补交了一年,而实际交付只有十个月,银行说按照政策不行。”
原来,今年2月底杭州出台的国八条中有明确规定,外地人来杭州买房必须缴税满一年才行,这也就是说曹先生实际保险只交付了十个月,是办理不了按揭的,而以曹先生目前的经济实力,根本就没办法一次性付掉全款,无奈之下只能退房。可曹先生说,目前这种尴尬状况,都是开发商一手造成的。 “我当时对自己缴纳保险的时间,也有怀疑,但当时售楼处的一位销售员跟我说,这样补交满一年也是可以的。”
就这样,购房合同已经签订,近三十万的首付也付掉,现如今却不得不面临退房。曹先生表示,他也没别的要求,就希望开发商能尽快把这三十万的首付款退回来,可是现在却遇到了困难。 “他一会说一个星期,一会说一个月,反正就没有一个准确的时间。”
那么,开发商最初为什么会承诺曹先生一定能办理下按揭呢?随后,我们陪着曹先生一起找到了耀达金鼎阳光售楼处。
杭州耀达金鼎阳光售楼处工作人员:“银行的政策时常在变的,这个我们也不清楚,以前还可以的。”
开发商的这一说法,让曹先生无法信服,因为对外地人的购房限制,早在今年2月份就有了,如果不是有开发商的承诺,他绝对不会冒着风险把三十万的首付付掉。对于这一点,开发商是这样解释的。 “我们当时并没有承诺他一定会办理下按揭,只是说要试试看。“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房子是可以退的,只不过还要把这个情况反映到房管局,申请报批,整个过程估计要一个多月的时间,就也就意味着,曹先生的30万元,要白白地在开发商那里放四个月时间。对这件事,记者也咨询了专业律师,律师表示,售房时,买卖双方其实都有义务去了解,购房的细则,但这件事情,开发商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律师孟令大:“虽然说政策市场变化,但开发商肯定有经常做业务的银行,肯定会了解最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