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女士向本报热线85188518反映:2010年10月,我和杭州杰科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约定工期为3个月。之后由于我对工程质量不满意,扣了一定费用,所以他们到现在也没有帮我装修好房子。希望商报帮忙协调。
2010年10月,龙女士委托杭州杰科装饰有限公司装修房子,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约定在3个月内完工。
在“杰科装饰”完成油漆步骤后,龙女士去验收,却发现家具的着色、门和壁橱的木料、做工都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她要求“杰科”返工,但几次重做,她始终对木料和做工感觉不满意。
今年7月,龙女士和“杰科装饰”的李经理对油漆这一部分的费用进行结算。“当时我提出,合同中一个2000多元的项目临时取消了,应该把这笔费用扣除。此外,对于存在的种种问题,我认为还要再扣除3000元。当时,李经理同意了我的说法。”然而,第二天,当双方去银行划账结算时,却产生了分歧。
“这时,李经理突然提出,扣除5000元太多了,他只能接受扣除3000元。”对此,龙女士觉得有点意外,“之前协商时,他并没有提出意见,现在临时变卦我也没有料到。随后,我说大家是不是再协商一下,但他要求我先付款,我最后就付了钱给他(扣了5000元)。”
过了没几天,龙女士就发现出问题了。“对方在收下钱后,就再也没派工作人员来帮我继续装修房子,我多次联系李经理,他都不怎么理睬我。”
8月9日,龙女士表示,希望杭州杰科装饰有限公司按合同上的步骤,把剩下没完成的装修项目做完。对此,杭州杰科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经理解释:“家具的油漆着色确实比龙女士要求的深了一些,所以我也同意给她一定的补偿,但她要求扣除5000元的做法太过分了,我并没有同意。希望她现在把多扣掉的2000元补给我。如果她对门和壁橱都不满意,那我们愿意按合同价回收。等她付清款项后,我们会马上安排工人上门完成剩下的项目。”
经记者居中协调,龙女士最后接受了李经理提出的解决方案。据每日商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