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5日讯 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单独需行政审批的项目。根据规定,自8月1日起,未经工商部门许可,商家不得擅自销售婴幼儿奶粉、乳品饮料等乳制品。
日前,义乌市工商局进行专项检查,查处首例未获许可销售乳制品案。
查处首例未获许可销售乳制品案
8月8日,工商人员在义乌副食品市场巡查时发现,商户陈某的商位内存放了30余箱牛奶,而她却未办理乳制品经营许可。经调查,陈某从5月起在副食品市场销售乳制品。此后,义乌市工商局北苑工商所对副食品市场内的乳制品商户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多次督促陈某申请办理乳制品经营户许可证,但陈某置之不理。
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对陈某所销售的牛奶予以没收,并依据《食品安全法》对其作出处罚。
义乌各大超市已办乳制品经营许可证
8月14日,记者走访了义乌各大超市,大多数乳品经营商已办理乳制品申请变更许可。
义乌“好又多”超市负责人何志燕说:“超市销售的20多个品牌的奶粉和乳制品,6月底前拿到了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同样,义乌“十足”连锁超市也开展了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的变更申请工作。
【温馨提醒】
未经许可经营乳制品要依法处理
“早在4月,我们就通过多种途径向乳制品经销商进行宣传和引导。”义乌市工商局食品科负责人说,截至目前,义乌已有5398户乳制品商户办理了许可证。
从8月1日起,义乌市工商局对乳品商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涵盖批发和零售环节,重点检查对象为副食品市场、商场、超市的乳品批发商,以及集贸市场、食杂店等零售商。
来源:浙中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