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5日讯
夏季天气炎热,不少工厂都会给员工发放饮料作为夏季的福利。在海宁丁桥开厂的於先生就在丁桥镇上的联华超市购买了80箱娃哈哈营养快线饮料作为夏季福利分发给员工。没想到,这消暑的饮料却喝出了问题,厂里不少员工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情况。於先生向当地消保委投诉,虽然经过两次调解,但厂商代表态度强硬,事情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於先生告诉记者,7月8日,他在超市购买了80箱娃哈哈营养快线饮料,作为夏季福利分发给员工,接下来几天,厂里出现了一个怪现象,厕所“生意”特别好,厂里的员工争相往厕所跑,最严重的一个员工一个上午就拉了6次,只能请假休息;还有员工从下午一直拉到第二天,只能买药止泻,经统计有近30名员工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一开始大家还没有多想,但员工们在相互讨论时发现,他们在腹泻前,都喝过同一种饮料,就是厂里发的营养快线。
“饮料可能有问题!”於先生赶紧找到了超市,同时,对饮料进行了统计,於先生购买的这80箱营养快线中共有两个生产厂家,分3个批次,其中一批是绍兴生产的,另有两个批次共39箱来自浙江娃哈哈昌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分别为4月28日与5月5日,而据拉肚子的员工陈述,出现腹泻现象的人都喝过后两个批次的饮料。
超市随后联系了生产厂家,厂家派代表上门进行了查看,但厂家代表看了饮料的外观颜色与保质期后,表示饮料颜色正常,也未超过保质期,认定质量没有问题,不同意赔偿要求。於先生无奈之下,只有请求海宁市消保委给予帮助。
7月20日,海宁市消保委组织第一次调解,於先生提出超市退还已被职工喝掉的10箱饮料款计400元,厂商则补偿拉肚子员工的医药费用600元,合计1000元。对这样的要求,超市表示同意,厂家代表原则上同意,但却在支付方式上提出了“新要求”,即每月支付超市100元,共分6个月支付,此前由超市先行垫付1000元。一听这样的要求,超市方立即拒绝:“如果厂家补偿费用不是一次性到位,我们也不愿承担10箱计400元的退货款,我们只同意对没有开封的29箱饮料进行退货。”于是调解陷入僵局。
让於先生意外的是,厂家代表看到这个场面后,说了一句“饮料质量没问题”,就自己离开了调解现场,最终导致调解无法继续进行。“像这样基本谈好了补偿金额,并且总金额很小,才1000元,却因补偿方式谈不拢的调解案例,我们消保委从未碰到过,厂家代表坚持600元补偿金要分6个月支付的方式让人难以理解。”海宁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说。前几天,海宁市消保委再次组织了消费调解,於先生和超市负责人都到场了,但是厂家代表依然没有出现,於先生本来要求将相关饮料送检测机构检测,后来超市负责人表态,由超市来补偿消费者的损失,於先生也表示接受。
海宁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未经检测,是否属饮料质量问题还无法定性,但有近30人在饮用该饮料后出现腹泻,厂家代表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积极面对,弄清事实真相,才是对自身品牌及消费者负责,但厂商代表由于付款方式谈不拢,说一句“质量没问题”就甩手走人,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