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车市火爆,购车中产生的消费纠纷也明显增多,今年上半年富阳工商分局受理的此类消费申诉就达10起。而这些纠纷大多是因为汽车销售商使用条款严重缺失的简易合同文本,对质量、交付、代办费用、违约责任等交易事项约定含混而产生的。
为此,近日富阳工商特地提醒市民,消费者在买车时,除了可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明外,对于签订购车合同,尤其要谨慎,建议使用汽车类合同示范文本或经过工商部门备案的合同。
据了解,今年4月富阳工商部门即已启动了汽车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到目前为止,富阳工商部门已完成全市47家汽车销售商和92家二级以上汽车维修企业销售、维修合同的摸底调查,有6家企业的格式合同已经通过备案并开始使用,另有46家销售、维修企业报备使用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