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昨天联系了宁波市地税局和余姚市地税局,详细了解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哪些变化。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118万宁波人不用再缴个税
新版的《个人所得税法》最重要的调整,就是减除费用将从现行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也就是说,每个月收入2000元不再作为个税起征点,而上调到3500元。据宁波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通过这一调整,宁波将有118万人,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得到调整
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适当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原来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是,个人收入超过2000元以上,超出金额在500元以下,征收5%税率,500到2000元部分征收10%,2000到5000元部分征收15%, 5000到2万元部分征收20%,2万到4万部分征收25%,4万到6万元部分征收30%,6万到8万元部分征收35%,8万到10万元部分征收40%,10万元以上部分征收45%。
修订后,7级超额累进税率是,个人收入超过3500元以上,超出金额在1500元以下部分征收3%,1500元到4500元部分征收10%,4500元到9000元部分征收20%,9000元到3万5千元部分征收25%,3万5千元到5万5千元部分征收30%,5万5千元到8万元部分征收35%,8万元以上部分征收45%。
也就是说,新的超额累进税率调整后,使得低收入者少缴税,而高收入者则多缴税。
申报缴纳税款期限延长
将缴款期限调整为和其它税种相一致,方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税。从每月的7日之前缴纳税款,延长到可在每月15日之前缴纳税款。
据余姚市地税局测算,此次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将涉及余姚市近20万纳税人,全余姚市一年的个人所得税减收将达2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