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金华销售公司。据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蒋先生的可乐出现这样的问题,很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漏气,碳酸饮料一遇空气,加之天热保存不当,容易产生霉菌。该工作人员表示,她会将消费者的情况立即反馈给上面,并尽快与消费者联系协商赔付问题。
8月23日,蒋先生说,中萃公司的工作人员已主动和他进行了联系,表示愿意以一赔十。对此,蒋先生表示认可。
袋装即食海蜇竟“早产”近一个半月
8月17日,手机尾号为1273的移动用户发来短信:8月16日上午,我妻子在自家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了3包海蜇头,拿回家后才发现,上面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11年10月2日。打电话给厂家,对方只说是工作人员的失误。
发短信的黄先生是金东区塘雅镇含香村的村民。黄先生的妻子买的海蜇头每包价格3.5元。当天晚饭前,黄先生从冰箱拿出海蜇,他看了一下包装袋,生产厂家是浙江省瑞安市温泰水产品加工厂,生产日期竟打着2011年10月2日,保质期6个月。“现在才8月份,怎么能买到近一个半月以后生产的产品呢?这海蜇一定有问题。”黄先生不敢拿来吃。
次日,黄先生根据包装袋上的电话联系上了厂家,厂家承认这是工作人员的失误,并向他道了歉,但当黄先生问厂家准备怎么处理这件事时,对方却不应声,直接挂断了电话。
8月19日,记者拨通了瑞安市温泰水产品加工厂老板薛某的电话。薛某说,生产日期标注错误是工作人员由于操作包装机失误,导致喷墨器印错日期。他们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也曾对这一批次的海蜇产品进行了检查,确认黄先生购买的海蜇,实际生产日期应为今年6月底。
对于海蜇“早产”的事实,薛某表示非常抱歉,厂家愿意以一赔二,或者退还黄先生购买海蜇的10.5元钱。黄先生可以到购买海蜇的便利店索要赔偿。昨日,黄先生告诉记者,便利店退还了他购买三包海蜇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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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炎热食品投诉增加
据金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12315投诉中心统计,今年6月份以来,该投诉台共接到消费者关于食品方面的申诉和举报共44起,主要集中在食品变质、食品中有异物、缺斤短两、无QS标志及假冒驰名商标等,其中很多被投诉的食品在保质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