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自60~69周岁老人乘坐公交车半价后,我市又出台一项公交惠民政策。日前,市政府发出通知,从11月1日起,市区和绍兴县户籍残疾人在市区和绍兴县范围内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随着我市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残疾人营造更为良好的生活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及绍兴县区域内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凡绍兴市区及绍兴县户籍残疾人(年满70周岁残疾人列入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专用公交IC卡,凭卡在市区及绍兴县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车。首次制卡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同时,市残联还将为残疾人统一办理乘车公众责任保险。发生乘车意外的,市残联将督促保险公司凭公交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办理赔偿事宜。
记者昨日从市运管处了解到,目前,关于如何办理残疾人专用公交IC卡,相关办法尚未制定。有关部门将进行商讨,或将采取统一办理的形式。需要提醒的是,11月1日起,残疾人免费坐公交政策实施后,原《盲人乘车优待证》及《特困残疾人免费公交IC卡》将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