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
近年来每天前往台州市长潭水库游泳、洗澡、钓鱼、电鱼的人有增无减的现象。消息见报后,引发市民、网友热议。椒江的李根发大爷打来电话,很是气愤:一半台州人喝的是长潭水库的水,这些人太过分了。
8月25日,记者从长潭水库管理局获悉,刘某因为偷钓胖头鱼,被治安拘留10天,成为今年因为偷钓被拘留第一人。
刘某今年36岁,22日晚上10点,他和同伴一起到长潭水库钓鱼,到23日凌晨4点半,被渔政站工作人员截获时,共钓得胖头鱼41斤。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胖头鱼,大的七八斤,小的三四两,是今年刚放下去的鱼苗。刘某承认,这些鱼准备拿到市场出售。
渔政站副站长黄金军说,5月到10月是偷钓的高峰期,有黄岩、路桥、临海等地过来的,还有从温州、乐清等地赶过来的,多的时候,每天晚上有一两千人。
黄金军介绍,根据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长潭的鱼儿是钓不得的,偷钓被查获,移交公安处理。数量多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数量少的治安拘留,没钓上来的也要罚款,交纳水产资源赔偿费。
来源: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