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1日讯
8月30日,越城人保财险与绍兴市市政设施有限公司签订保险合作协议,为一期投入的26个服务网点的1500辆公共自行车提供每辆保额为5000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保额3万元的附加驾驶人员保险,并将继续为以后再投入的公共自行车提供保险,为其系上“保险带”。
该保险协议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附加驾驶人员保险,对租借人在骑车过程中,因车辆本身所引起的缺陷(刹车失灵、链条脱落等),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受伤、死亡或残疾)、财产损失或租借人发生人身伤亡(受伤、死亡或残疾)的意外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越城人保财险还成立了由经理挂帅的保险服务小组,将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由专人提供协助报案、查勘、定损、理赔全过程上门服务,确保公共自行车更好地发挥便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