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购买2台POS机、3台转账机、1台点钞机、2台电脑,聘请3名小姑娘,4年间帮人套现8000多万元。昨天,记者从瑞安警方获悉,明目张胆帮人刷卡套现的犯罪嫌疑人吴某以非法经营罪被刑拘,民警还在其店内查获160多张客户信用卡。
现年37岁的吴某曾下海经商,因经营不善让自己跌入了债务漩涡。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也随之破碎。2008年,吴某听说POS机套现利润丰厚,便打起了主意。起初,他从相识的亲戚、朋友、邻里等人手中拿来信用卡,去套现“店”赚取差价。2010年9月份,吴某干脆在瑞安安阳直接开起了套现店,借着主营汽车租赁、电子商务、网络代购等名目,成功申请到POS机,实则通过虚假消费的方式,为借款人刷卡套现,提供“以卡养卡”,并从中获取0.5%到2%的手续费。
随着顾客越来越多,吴某决定要“做大做强”。于是他聘请了3名小姑娘,1名当出纳,2名负责接待客人。吴某交代,因为他精通业务,而且能先帮顾客垫付还款额,不少熟客都找他。8月30日下午,当民警找到吴某时,他还以为是生意上门。警方当场缴获了160张信用卡、2台POS机、3台转账机、1台点钞机、2台电脑……4年间,吴某利用POS机刷卡套现,过手金额达8000多万元。吴某不仅还清了债务,还购置了一辆宝马轿车。
据悉,使用POS机等以虚购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吴某非法套现人民币8000多万元已属于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