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6日讯
昨天上午,鄞州法院刑事审判庭,散发着一股与往日不同的气息。
审判庭上被判抢劫的男孩哭了,旁听席上的男孩父亲哭了,年轻法警也背过身去,偷偷抹眼泪,甚至连沉稳的陪审员,也拿出纸巾,擦起了眼泪,还当庭把身上仅有的1000元钱给了男孩的父亲。
女法官声音发涩,作出判决:小田(化名)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6岁男孩多次参与抢劫
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两个不到18岁的男孩,其中一名就是小田。他们涉嫌的罪名是盗窃和抢劫。
两名少年看上去还是一脸稚嫩,此前也没有任何刑事处罚的记录。
但从今年2月11日到月底,不过10来天,他们和另外几名男子在鄞州区集士港镇一带密集作案,盗窃7次,抢劫3次。
一开始,他们偷的都是电瓶车,7次作案,偷了8辆电瓶车,卖了1000多元。
后来,小田说,偷电瓶车来钱太慢,提议抢劫。
几个人连抢3票,一共抢到300多元。那时,小田还未满16岁。
今年5月,这一伙人陆续在鄞州落网。
抢劫是为筹钱替父亲看病
昨天开庭,小田的父亲坐在辩方法定代理人位置上。他穿了一件白衬衣,人很瘦。
两个男孩低着头,挨个接受了公诉人讯问。
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都没有异议。
讯问结束,小田被法警带出法庭时,小田的父亲趴在桌上,压着声音哭了。
小田的父亲说,都是自己害了孩子。
原来,去年上半年,他被查出得了肠癌晚期,医生说,最多还有两年。
“去年10月,我动了手术,然后就是化疗,花了几万块钱。”小田父亲说,他们一家从安徽老家来宁波打工,在鄞州开了一家早餐店,因为看病,店关了,家里条件越来越困难,“儿子跟我说,他去赚钞票来给我看病,我没想到啊……”
“但就是我得了这病,你也不能去偷去抢啊!”小田父亲一边大哭,一边用头撞起了桌子。
虽然其情可悯,但犯罪事实俱在,最终,法庭以抢劫罪判处小田有期徒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