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6日讯
9月5日 江北法院
三个游手好闲的人,喝完酒,心情不好,打算随便逮个人出气。
范(另案处理)、李非、李石在江北大道路边,逮了个落单的过路人,一顿好打,顺便抢了70元现金和杂牌手机一部。
没想到,这三人上了瘾,没隔几天,在洪塘公园故伎重施,范某还直接让对方交出钱和手机。
男子张某交出了手机和钱包。范某拿出钱,就扔了钱包。张某求他们,把身份证还给他。
“喏,地上,自己找。”三人扬长而去。走到半路,李石发现手机不见了。打过去,能接通,却没人说话。三人回到公园,也没找到手机。
其实,手机就是被张某给捡走了。张报警,把手机交给了民警。民警根据手机里的信息抓住了李石和李非。
“天意啊!”一看,竟然是抢来的手机出卖了自己,李石焉了,把第一次抢劫的事也说了出来。
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非和李石有期徒刑六年、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