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9日讯
刚领了结婚证,丈夫小夏却在车祸中身亡。儿媳小美对公婆说了一句话:“小夏不在了,我还是会像你们的女儿一样,照顾孝顺你们。”
这句话,让这个几近破碎的家庭重新有了活力。三个人一起用心“缝补”,把这家变得越来越温情。不料,因为一套房子,他们还是翻脸了。
儿子出车祸,儿媳公婆一起缝补残破家庭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小夏和小美相遇了,互相吸引的两人,很快坠入爱河。
2009年12月,两人登记结了婚。
2010年3月18日,小两口一起去杭州拍婚纱照,但高速路上一场意外的车祸夺去了丈夫小夏年轻的生命。
原先活泼的小美几近崩溃,小夏父母也一直不愿接受这个现实。
看着公婆每天以泪洗面,懂事的小美就对公公婆婆说:“我还是会像你们的女儿一样,照顾孝顺你们的!”
一番话,老夏夫妇颇为感动。老夏夫妇又花几万元钱,把房子重新装修了一下,还给小美添置了新的家具。
此后,每天一早,婆婆还会准备好早饭,按时叫小美起床。
晚上,小美要是回来晚了,婆婆一定会打电话确认平安。
平时,老夏夫妇擦凉席、抹地板,什么家务活也都不让小美做。小美去上夜大,老夏夫妇也一定来回接送。
老俩口虚构合同,拿回了儿子名下的房子
尽管小美在自己的身边生活,但老两口心里还是有一个疙瘩不放心,那就是房子。
原来,当初小夏要结婚的时候,老夏在上海闹市区,买了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作为他们的婚房,当时房产证上只写了小夏的名字。儿子死后,老夏一直担心,自己辛辛苦苦攒钱买的房子,以后会变成小美的了。
这时候,有人一句话点醒了老夏:“要是当初你买房子就只写你自己名字就没事儿了!”
可现在怎么把房产证上的权属改过来呢?
老夏找到一个和儿子相像的人,拿着儿子的身份证冒充房屋产权人,虚构了200余万的交易价格,并最终在2010年6月顺利地将房屋产权转到了老夏两口子名下。
儿媳一气翻脸,把公婆告上法庭
今年4月,小美提出要去开服装店,需要20万启动资金。
老夏夫妇考虑到经营有风险,没答应小美的要求,加上其他亲属说了些小美“克夫”、“祸害”之类的闲言闲语,渐渐地,与小美有了隔阂。
一个偶然的机会,小美得知公婆背着自己,将小夏名下的房子产权拿回去了。
这下,小美气坏了。
她将公婆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虚构的买卖合同,依法分割小夏的交通事故赔款和属于自己应有的那份房产权益。
法庭调解下,双方分钱破家
余姚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小美作为小夏的妻子,在继承法上,依法享有与小夏父母同等的继承权,可第一顺序继承。
因此,小美有权继承小夏该套房屋的三分之一权益。
最后,该案经法院调解,由老夏夫妇支付给小美29万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