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9日讯
去年3月28日下午两点半,6岁的女孩雯雯,在离家300米的一幢楼房前玩耍时,被“从天而降”的大石头砸中了头。
为此,雯雯昏迷3天,被诊断为颅骨开放性多发性骨折,气颅,头皮血肿,住院治疗了18天才出院。
前前后后,一共花去医药费3万元。
当时,有一群男孩子在楼上扔石头玩。一个12岁的男孩小辰,说石头是他扔的。但小辰的父母却不答应。他们说,小辰从小就有严重的精神病,问他什么,他就承认什么,说的话不能算数(本报4月11日A7版曾报道)。
两家人协商不下,上了法庭。
雯雯的妈妈说,自从头被砸以来,雯雯整个人都迟钝了。“康复得很慢,记忆力、反应能力也下降了,注意力不集中。”每次说到原本活泼聪明的女儿变成了这样,雯雯妈妈就眼睛泛红。
小辰的母亲一直强调,小辰患有贰级智力残疾,从小就有严重的精神病。
但法庭认为,贰级智力残疾也并非完全不能辨识自己的行为。
小辰从始至终都说,石头是自己扔的。而且小辰母亲也承认,小辰“喜欢从楼上往楼下丢东西”。
鄞州法院开庭多次,9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小辰的父母赔偿雯雯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和鉴定费,共23万余元。
另外,雯雯父母还连带告了房东老杨。他们认为,老杨对房屋管理失责,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法庭没有认定。